地下管线探测-洛阳铲探法
1、施工顺序
测量放样-撒灰线-确定探槽位置、定位-探槽开挖-探出物表示
2、施工工艺
在探挖前与管线相关单位联系,掌握一手资料,为探沟探挖做好准备。在土方开挖工程中,我们应严密注意地下光缆、电缆等各个管线的位置,进行人工探挖确保相关设施的安全,而后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,做好标记。
3、施工前测量
施工前测量工作是否正确、及时。将会影响到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。我们将组织精干的测量班,利用经验合格的测量仪器及工具进行对本工程的施工测量。
4、施工中测量
施工中测量包括:建筑物线位的测设与检查,隐蔽工程测量,变形测量等。主要有以下几点:
(1)建筑物细部测设时放样点距离应在5~8之间,把线起、起点中点、折线点均应按规范要求放出。同时按不同的放线方法进行检查。
(2)隐蔽工程测量,必须测绘隐蔽前的地形图,其真实记录测量数据。
(3)变形观测应在不同施工阶段的前后进行观测,该观测工作应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。
5、施工中控制
遇到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取得联系,及与业主方,监理方,设计方研究解决并处理。
(1)发现不明管线及设施,要及时上报业主及有关人员,查明管线走向用途,确定保护方法便于施工,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线保护专项方案。
(2)对于设计已标明详细位置的管线,要责无旁贷的加以保护并挂管线标识牌,防止野蛮作业,破坏管线。
(3)对于查明已报废的管线,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,经业主同意后及时拆除,若不明详情时要做好保护工作。
6、管线勘探施工
(1)施工前,要摸清施工范围地下光缆及设施情况,对一时没有把握的地段,要采取挖探沟或用地下管线探测仪器进行探测,查明走向、埋设深度及管线单位、数量等,并设立标志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,若需迁移,应通知产权单位对其进行迁移,不得对其擅自对其进行挪动或迁移。
(2)对于埋置较深的地下光缆,根据情况选用支撑、板桩或用工字钢做横梁管线用U型铁扣件吊扣其上,以保护光缆稳定,不变形。
(3)采用机械进行土方开挖时,遇有光缆,在其两侧面1.5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,改为人工开挖施工,同时,在施工前必须选择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工作,开挖时禁止使用三齿钯等利锐工具,做到轻插轻挖,防止挖坏光缆。一旦发生光缆破损,应立即停止作业,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维修单位来抢修,在抢修之前要加以看守,严禁掩盖。
(4)施工中,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熟悉,调查掌握好不属于拆迁范围“地上”、“地下”的各类管线和构筑物,测量其距离本工程项目的距离、位置和明确产权单位、种类规格、用途等内容,然后与产权单位共同拟定保护措施。
(5)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,对高压输电线路采取改移或其他经许可的保护措施,使至不受影响和破坏。
说明:
施工前沿维护结构及管线开挖范围内进行人工开挖管线探槽,探槽深度不小于2m。探槽底采用洛阳铲钻孔法探查,探孔呈矩形布置,孔间净距(中到中)0.1m,孔深6m,做到“宁可多探,不可遗漏”。
1、依据《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》第8章提交探查技术报告及综合管线图报告书应包括:工程概况、任务依据、工作范围、工期及要求、测区情况、物探技术方法、质量评价、成果说明、结论和建议等(另附管线测量成果表)。
7、成果资料
2、综合管线图中各类管线绘制要求清晰、完整、准确。平面图应标明主要地物名称、界限、管线图中分段分别标明名称、数量、管材、管径、埋深等。
3、依据《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》第6.3.3条,各专业管线在综合管线图上应按规定的代码、色别和图例,用不同的符号或者着色符号表示。
4、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成果资料,成果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:
(1)成果报告文本《泾河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连桥地下综合管线探测物探成果报告》,附工程测量测绘成果表和管线探测点测量成果表。
(2)泾河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成果图。
(3)含有①项和②项内容的电子文档。
8、安全生产保障措施
物探工作必须坚持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落实“让健康安全伴随每一天”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,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。
1、严格落实“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”中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。工程实施前组织参加该项目的人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、安全生产规则等安全法规,树立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”的思想,做到层层有安全目标;人人有安全职责;事事有安全标准;时时有安全检查;处处有安全警示。
2、从事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人员,必须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,做到安全生产。
3、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,遵守交通规则。
4、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立即更改完善。配备防护服、警示灯、警示牌等必需的安全保障设备,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护栏,安全标志和警告牌。
5、对规模较大的排污管道,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、电极、导线时,严禁明火,并进行有害、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。超标的管线要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。
6、严禁在煤气等易燃、易爆管道上作充电,进行直接法或充电作业。
7、夜间作业时,应有足够的照明,打开窖井时,在井口应有安全照明和防护标志。
8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,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基础知识。工作电压超36V时,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。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委托专人看管。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。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接地。
9、当打开窖井盖作实地调查时,井口必须有专人看管,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围起来。调查完毕必须立即盖好窖井盖。严禁打开窖井盖后作业人员离开现场。
10、为确保探测工作的顺利完成,设立生产安全员,对现场进行巡检,尤其在夜间,加强检查,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,及时排除。